国际海事组织(IMO)5月16日在项港正式通过《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》(简称:香港公约)。
由于海运市场船只供过于求情况严重,导致拆船需求与日俱增,酝酿已久的《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》因而更受外界关注。为期五天的拆船外交大会,旨在通过有关公约,确保退役船只在被拆解时不会对人类健康、安全及环境构成不必要的危害。
国际海事组织在声明中指出,当公约通过及在全球生效后,船舶须备有建造时所用有害材料的清单,须遵守拆船作业的发证和报告要求。拆船厂须按船舶的实际情况和有害材料清单制订“拆船计划”,订明每艘船的处理方法。公约附录会载有修造船舶时禁止使用的有害材料一览表,并规定船舶接受初次检验、营运期间的定期检验及拆船前的最终检验,以便验船人员核实船上的有害材料清单是否符合公约的要求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