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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诉讼管辖问题的规定》通过并实施
发表日期: 2016-03-22 09:57:48 阅读次数: 4058 查看权限: 普通新闻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诉讼管辖问题的规定》已于
2015
年
12
月
28
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
1674
次会议通过,自
2016
年
3
月
1
日起施行。
该规定调整了部分海事法院的管辖范围,新增了海事法院对海事行政案件的管辖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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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法院发布新的海事法院受案范围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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