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以货物是否装船分为: ①已装船提单(Shipped B/L或on Board B/L) 指在货物装船以后,承运人签发的载明船名及装船日期的提单; ②收货待运提单(Received for shipment B/L)。 主要适用于集装箱运输,承运人在收取货物以后,实际装船之前签发的表明货物已收管待运的提单。 2、以提单上是否有批注分为 ①清洁提单(Clean B/L) 指单据上无明显地声明货物及(或)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; ②不清洁提单(Unclean B/L或Foul B/L) 指附有不良批注的提单,如“包装不固”、“破包”、“沾有油污”。这种提单表明,货物是在表明状况不良的条件下装船的,在卸货时,如果由此造成损失,可以减免承运人的责任。 根据《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》的规定,除非信用证明确规定可以接受者外,银行拒绝接受不清洁提单。此外,不清洁提单也难于作为物权凭证自由转让。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,银行或买方或提单的受让人只接受已装船清洁提单。 3、按收货人抬头分为: ①记名提单(Straight B/L) 记名提单指托运人指定特定人为收货人的提单,例如“交某公司”。这种提单不能通过背书方式转让,它只能按照债权转让方式转移,故也称作“不可转让提单”。 它有几个特定: A 安全性。遗失后不会被冒领。 B 缺乏流通性。银行不愿意接受它为议付货款的单据。 C 记名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少用。一般在运送贵重物品、援助物资、展览品时用。 ②不记名提单(Open B/L) 不记名提单指托运人不具体指定收货人,在收货人一栏只填写“交与持票人”(To bearer)字样,故又称作"空白提单"。这种提单不经背书即可转让,手续简单,凡持票人均可提取货物。因此,在国际贸易中因风险太大而很少使用。 ③指示提单(Order B/L)。 指示提单是指: A 、托运人在收货人栏内填写“凭指示”(To order),叫做“空白抬头空白指示提单”,它虽然没有指明指示人是谁,实际是凭托运人指示,由托运人背书才能转让。 B 、或托运人在收货人栏内填写"凭某人指示"(To order of...)字样,又叫做凭特定人提单。记名指示提单是指包括凭托运人、收货人、银行的指示提货和交货。 指示提单通过背书可以转让,故又称"可转让提单"。在国际贸易中得到普遍使用。 4、按经营运输方式不同分类,可以分为: ①班轮提单 ②租船项下提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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